中國南方航空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L) 停留天數 30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30天旅遊票
票價 90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S) 停留天數 60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60天旅遊票
票價 99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G) 停留天數 90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90天旅遊票
票價 112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M) 停留天數 150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150天旅遊票
票價 125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H) 停留天數 210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210天旅遊票
票價 138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K) 停留天數 240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240天旅遊票
票價 160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T) 停留天數 365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年票
票價 182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-台北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商務艙(D) 停留天數 365天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年票
票價 21200+1800
注意事項

回程不可開OPEN,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-台北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G) 停留天數 單程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單程票
票價 6400+1200
注意事項

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M) 停留天數 單程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單程票
票價 7300+1200
注意事項

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H) 停留天數 單程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單程票
票價 7700+1200
注意事項

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K) 停留天數 單程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單程票
票價 8600+1200
注意事項

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經濟艙(T) 停留天數 單程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單程票
票價 10300+1200
注意事項

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

航空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(CZ)  適用出發日 2009/01/01-2009/03/31
行程 台北-深圳 每週飛行日 1-3-5-7
艙等 商務艙(D) 停留天數 單程
可開票日期 2009/01/01-2009/03/31 機票種類 單程票
票價 13000+1200
注意事項

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深圳

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

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

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

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

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

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

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

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

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

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