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南方航空 | 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8/12/15 ~ 2009/01/15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1-3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E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30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2/05 ~ 2009/01/15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73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
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9/01/01 ~ 2009/03/31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1-3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S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30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2/05 ~ 2009/03/31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90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
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8/11/01 ~ 2008/12/31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---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S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25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0/16 ~ 2008/12/31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98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★週末直飛包機★★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每週五.日出發。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
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8/11/01 ~ 2008/12/31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---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G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45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0/16 ~ 2008/12/31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111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★週末直飛包機★★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每週五.日出發。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
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8/11/01 ~ 2008/12/31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---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H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45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0/16 ~ 2008/12/31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136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★週末直飛包機★★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每週五.日出發。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
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9/01/01 ~ 2009/03/31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1-3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S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60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2/05 ~ 2009/03/31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99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
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9/01/01 ~ 2009/03/31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1-3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G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60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2/05 ~ 2009/03/31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112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
|||
航空公司 | 中國南方航空(CZ) | 適用出發日 | 2008/11/01 ~ 2008/12/31 回程日一定要確定 |
行程 | 桃園中正機場-廣州白雲機場 | 每週飛行日 | -----5-7 |
艙等 | 經濟艙(M) | 停留天數 | 最長 45天 |
可開票日期 | 2008/10/16 ~ 2008/12/31 ※開票期限:出發前 1 天需完成開票 | 機票種類 | 來回促銷票 ※電子票 |
票價 | 11900+1800 | ||
其他相關說明 | |||
回程不可開OPEN ★週末直飛包機★★ 全程限搭包機。台北-廣州-台北 每週五.日出發。 更改限制 : 機票有效期限內允許免費改期。 退票限制 : 機票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。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如需辦理退票,需在機票有效期內退票,逾期不受理 。其他限制 : 限開電子機票。機票須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。 1.適用對象:承載對象為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之旅客(含外國旅客)均可搭乘客運包機。 2.機票更改需符合航空公司價格區間及其航班相關限制規定。 3.若更改日期,機票效期計算仍以第一次填開日期為依據,無法順延。 4.機票開立後,不可轉讓其它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轉讓他人使用。 5.來回機位OK方可開票,不可開立日期OPEN〈不確定日期〉或候補機位之機票。 6.辦理退票:民航將會收取較高額的手續費。 ※各航空公司公佈:即日起全面開立電子機票,如因更改日期/航班/行程,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需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,航空公司得收取改票手續費,本公司亦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500 (航空公司手續費視各家航空公司收取為準,如有稅金差額亦需補收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