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上報價包含】 ※來回團體經濟艙機票。 ※全程餐食、景點、酒店住宿(兩人一室)、行程中車船等交通費用。 ※五百萬履約保障險、兩百萬旅遊契約責任險及二十萬元意外醫療險。 ※機場稅、燃料附加費、行政管銷費,合計NT$4000元/人 【以上報價不包含】 ※領隊、導遊、司機小費每人每天NT$200X6天=NT$1200元/人 ※簽證費用:持臺灣護照出入境馬來西亞免簽證可停留30天/新加坡免簽證可停留15天(護照效期至少六個月以上) ※護照新辦費用:NT$1500元/人 ※個人之消費電話費、洗衣費、飲料費、房間服務費行李超重費及其它個別要求之費用。 *** 注意事項 *** 1.燃油稅開徵日期及加收金額,以航空公司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。 2.證照費用,以相關單位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。 3.為因應國際油價不斷攀高,航空公司為反應成本隨票徵收燃油附加費,故將隨國際油價機動調整。 ‧小孩(2~未滿12歲)費用:佔床與同大人價/不佔床扣NT$5000元/人(限與2大人同行.一間房最多帶2小孩,不接受一大人帶一小孩不佔床報名參團),足12歲必須佔床。 ‧2足歲以下嬰兒:NT$7000元/人(已含稅燃料費) ‧指定單人房補價差(全程):NT$8000元/人(住房皆為兩人一室) ‧本優惠報價是以兩人一室計算,若單人報名無法配到合住的同性旅客,需補單人房差,敬請見諒。 【輕鬆購物】土特產、巧克力、乳膠。 【出團備註】 報名付訂前,請詳細閱讀以下報名注意事項 ‧本行程出團人數須滿16人以上(含)佔床大人,最多為40人(含)以下,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。 ‧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,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,於旅遊行程期間,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;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,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,不便之處,尚祈鑒諒 ‧本優惠行程僅適用本國人(需持有中華民國護照)參團有效;非本國籍之旅客,恕無法接受報名參團尚祈鑒諒。 ‧房型:如需求一大床、三人房之特殊房型(第三人以加床方式處理),請務必報名時先告知,因各房型數量有限,恕無法保證一定能入住或可加床。 ‧特殊餐食事前預訂:若您有特殊餐食之需求,如素時、不吃牛肉…等,請於報名時告知服務人員,以便為您安排餐點。 ‧本專案行程航班為經濟艙團體機票之包機形式,航班數量及時間均受限制,不得脫隊或延回。旅客締約後如取消行程或提出延後、變更行程者,須按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取消相關條文規定辦理。如機票經旅客同意開票,退票後所產生之實際費用會高於契約規定,則依前條但書之規定辦理,敬請見諒。 ※團體票無預先劃位,亦無法指定,座位安排係由航空公司調度,同行者座位不一定能相鄰,敬請見諒! ‧東南亞酒店近年推廣環保概念,實施客房服務不提供牙膏牙刷及拖鞋等消耗品,請旅客務必自行攜帶,另部份酒店不主動每天更換毛巾,若有需要,需請通知客房人員更換,敬請見諒。 ‧馬來西亞《煙草管制法》,在所有政府設施、機場,購物中心、特定娛樂場所、醫療中心、教育中心、兒童遊樂場、公共交通、公共場所、酒店、冷氣餐館、路邊攤、公共電梯和洗手間等等吸煙的行為都被禁止。如被定罪,違者最高可罰1萬馬幣(約合台幣8-10萬元)或判處長達2年的監禁。(電子煙、水煙、煙草都在禁煙範圍!) ‧新加坡為禁煙國家,除政府所允許開放空間外,酒店禁煙房間內,所有公共場所一律禁止抽煙,違反規定將會處以高額罰款。入境新加坡攜帶香菸均需課稅,倘私自攜帶入境而被查獲,每條香菸處最高為星幣2,000元之罰金(香煙完全沒有免稅額度,一根香煙就會罰款)。口香糖亦不得攜帶入境,違反規定將會處以高額罰款(一包煙罰200新幣以上),請旅客配合遵守。 ‧新加坡政府規定年滿21歲且需持外國護照(非新加坡),才可免費進入新加坡賭場;且進入賭場不可穿著短褲及拖鞋。 ‧馬來西亞當地自來水水質偏黃,為當地自來水公司處理問題,但合乎當地政府標準,地區性會因下雨過後,導致該區酒店用水偏黃,敬請見諒。 ‧若出團人數未達16人時,本公司有權利調整出發日期 ‧上述需自付之費用,請以ATM轉帳或匯款給承辦旅行社 ‧如遇客人臨時取消出團,必須於出團前至少40天告知,若超過期限,須依航空公司規定補收開票之票價差,入住前30天為酒店保證入住時段,若取消則會產生取消費用,特此告知。 ‧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,若遇特殊情況將會前後更動或更換觀光景點;遇季節性變化或有餐食變更之情形,本公司將保有變更行程及餐食內容之權利 ‧本公司不定期依據不同銷售通路、旅展、早鳥、清艙、企業同盟、異業合作等等因素進行行銷特惠活動,因此並不保證同團旅客售價皆相同一致,一切以您報名當時公告之售價及活動為主。 ‧為確保品質,每團名額有限,故本公司保有接單及付款方式受理與否之權利 ‧所有行程,如不參加均無法退費,亦不可轉讓。 ‧進行水上活動等項目時,請依照指示全程穿上救生衣;若有任何身體不適請勿勉強,並隨時告知領隊及導遊。安全,是至高的旅遊原則! 【馬來西亞免簽證及入境注意事項】 • 自2015年9月15日起馬國政府給予國人免簽入境馬來西亞待遇,停留期限30天,惟不得延期。 目前僅適用馬國下列主要機場及陸路入境關卡:吉隆坡、檳城、蘭卡威、沙巴、沙勞越 機場 & 新山第一關口(LINK)及第二關口(TUAS),共七個點。 • 所有入境馬國之國人須符合以下規定;不符免簽證規定者,機場移民官員有權拒絕免簽入境(得以原機遣返)。 1. 護照有效期六個月以上。 2. 持有30日內之回程機票或前往第三國機票、訂位紀錄紙本。 3. 停留馬來西亞期間足夠財力證明,依規定每日100美金(或等值外幣、信用卡)。 • 馬來西亞為單一國籍制國家,不認可雙重國籍,使用2本不同國家護照入境馬國,倘移民官員察覺,會遭拒絕入境,進出馬來西亞務必使用同一本護照,若無法順利入境馬國或遭遣返,概由旅客負全責。 • 馬來西亞海關規定懷孕20週以上(含)的孕婦不得入境,懷孕20週以下欲前往者,請務必至醫院開立英文適航證明,方能入境。(此屬私人因素,報名時務必主動告知並配合相關規定,因違反規定而不能入境者,得由旅客自行負責) • 敬請特別注意入境相關事項,避免被馬國移民局遣返留下不良記錄,影響再次入境馬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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